lzx2010 发表于 2012-7-4 20:25:01

支持勇于举报者,同时也支持老流子勇于承认错误(罚站圈圈三天),每一个论坛的成长和版规制度密不可分,但同时在某些方面确实也需要较为人性化的管理,并非所有违规的帖子和人员ID都要做出严厉处罚,如题所示,老流子发邀请的出发点是好的,只是有把帖子发在了另一个不相关的版快,其它管理可以在发现之时对该帖子做出相应的移动,将其移到相应的版块即可;当然,如果是求邀请则另当别论,该BAN还得BAN,不可手下留情,反正一点,视其发帖的出发点,坛友是受益者的话又何乐而不为呢,我还巴不得老流子多违几次呢...{:7_702:}

pl_014 发表于 2012-7-14 09:50:17

论坛的邀请制度对于求邀请的人来讲确实不是一般地高,但我更不希望某些人在这方面有特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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